自從2018年美國修法後,大麻開始在世界各地逐漸合法化,也讓台灣也掀起了「大麻合法化」的聲浪,政府單位多次被要求進行修法。
但這些「大麻」不是俗稱的「毒品」,而是一種稱為「大麻二酚 CBD」的成分。
自從 2019 年起,含有 CBD 的食品,在世界掀起流行風潮,是最具話題的機能性食品之一。
以下將詳細介紹 CBD,能否在台灣合法販售?使用 CBD 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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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的各種產品
CBD 的食品有許多型態,如:軟糖、冰淇淋、啤酒、保養品,在一些國家,甚至在超商就能輕易購買到添加 CBD 的產品。
上方圖片中,是一款「Kolibri CBD」的雞尾酒飲料。雖不含酒精,但瓶蓋內有 20 毫升的 CBD 液體,可以依照喜好,添加到飲料一起飲用。這項產品入圍了2020世界食品創新獎的「最佳健康飲品」。
在美國根據統計,7%以上的成年人吃過 CBD 相關產品,且2018年的銷售額已高達20億美元,預計未來幾年還會急劇增長。
例如,國外暢銷的「CBD軟糖」,可說是最具代表的暢銷產品,因為巧妙了克服了兩項 CBD 食品的困難點:
- 吸收率差
- 口感不佳
食用方式 | 到血液中 | 作用時間 |
1.口服 | 4-20% | 30-120分鐘 |
2.舌下吸收 | 35% | 15-25分鐘 |
3.直腸 | 8-50% | 20-60分鐘 |
4.吸入或汽化 | 高達56% | 10-20分鐘 |
5.皮膚吸收 | 可達45%,但僅局部 | 25-45分鐘 |
根據表格發現,「舌下吸收」是 CBD 不錯的使用方式,軟糖的設計,延長了成分在口中的滯留,並提升了 CBD 的吸收效率。
此外,CBD 軟糖還能添加一些香料與甜味劑,添增使用產品的口感及樂趣。
漢麻與CBD的關係
CBD 也俗稱「漢麻」萃取物。
大麻品種含有一種獨特的「大麻素」,大麻素有2個主要種類:THC、CBD。
大麻素是大麻的獨特成分,分成 CBD 及 THC,不同品種有不同的比例。
THC 是主要的活性成分,過去認為是毒品或藥物來源,被稱為娛樂性大麻。CBD 不像 THC 會讓人產生興奮及上癮,並且似乎能改善發炎、疼痛、焦慮,有多種神經系統上的功效。
大麻品種間,CBD、THC比例略有差異。其中「漢麻(Hemp)」的品種,有較小量的THC,及豐富的CBD。有不少人會將「漢麻萃取物」、「漢麻油」直接稱作 CBD。
大麻素 | 應用 |
THC | 大麻的主要活性成分,認為是毒品或麻醉藥物的主要成分 |
CBD | 被當成機能性食品的活性成分,並可能有助於神經系統健康 |
CBD的功效
CBD 具有神經保健的功效潛力,以下是 4種主要的功效:
- 減緩焦慮:CBD 可以幫助減緩人們的焦慮感。研究顯示,精神科患者每天服用 25 毫克的 CBD 後,約有80%的人感覺焦慮有所減輕,這個效果可以持續長達三個月。
- 改善自閉症:一些研究顯示,CBD 有助於改善自閉症兒童的症狀,但這些研究還需要更多的對照組實驗來確認。
- 改善精神分裂症:研究表明,每天服用 2000 毫克的 CBD 可以減輕精神分裂症的症狀,並且被醫生診斷為有所改善。
- 改善癲癇發作:CBD 在減輕癲癇發作方面也表現出良好效果,特別是對於一些嚴重的癲癇病例,可以明顯改善症狀並降低發作頻率。
CBD的副作用
CBD 對人體有害嗎?CBD 的安全性目前仍有不少爭議。
目前尚未確定「長期」食用 CBD 的安全性。某些慢性毒素的實驗,需要歷時數年的時間。
但眾多支持 CBD 的人認為:CBD 產品不像 THC,除了不會產生興奮的感受,也不會造成上癮。甚至比醫療用的大麻、大多數的止痛藥、抗焦慮藥物更安全。
《世界衛生組織》曾表示:「目前尚無證據證明,娛樂性使用 CBD 或任何相關食品,會產生與公共衛生有關的問題。」
尚未發現 CBD 有嚴重副作用。但長期食用的影響,仍需近一步證實。
目前只有相關的短期安全性研究,長期、慢性的使用風險,還要花費數年的研究時間。
長時間大量食用,可能會出現疲勞、食慾下降和腹瀉的副作用。
因法規尚未健全,CBD 產品的規格難以統一。不同產品的功效、副作用差異相當大。
CBD在台灣合法嗎?
以下詳細介紹 CBD 在台灣的合法性?是否可以使用、販售?以及各國的法規概況。
一、從國外購買合法
可以在台灣從國外網購,或旅遊時帶回自用
CBD 因有助於自律神經症狀,政府也有設立申請管道,讓病患能從國外購買 CBD 產品,包含藥品(含少量THC)。
隨著國外 CBD 市場愈來越大,台灣的消費者經由合法渠道(合法國家),無違反進口藥品規範,可以「自行使用」的目的購買CBD食品。
但國外的 CBD 產品種類眾多,是否符合上述合法購買的條件?有可能在入關時被抽驗,由食藥署進一步判斷。
二、在台灣販售違法
僅可以使用,不能販售
在台灣境內,無論是生產、販售 CBD 產品或原料,都屬於違法。
CBD 目前在台灣法規處於灰色地帶,不屬於藥品級也不屬於食品級。因各國法規的不同,有許多保健食品都有類似的情況,如:褪黑激素。
三、代購一律違法
無論是代購、轉售,都是不合法
在台灣,CBD 食品面臨著追蹤和追溯的問題。
這是因為一些網路賣家以「自用」為名,在國外購買 CBD 後再在台灣販售。
這種行為可能會讓人誤以為 CBD 代購或團購很普遍,而政府單位難以追查。
甚至有些台灣業者會在國外建立網站,以逃避台灣的食品法規。
除了安全性外,保護消費者權益是 CBD 產品面臨的重要問題。原料、製造商和進口商不易追溯,一旦發生問題,責任歸屬也不容易確定。
因此,進口報關、查驗登記等相關法規的制定是為了保障消費者安全,也是為了追蹤和追溯產品來源。
儘管網路購物十分方便,但消費者在選擇 CBD 產品時應該慎重考慮,充分衡量方便性、價格和安全性。
大麻籽油在台灣合法嗎?
「大麻籽油」是 CBD 的主要來源。
可作為保養、化妝品原料
大麻籽油(Hemp Seed Oil)原料,根據民國 94 年的公告法案,可做為「化妝品的原料」。
不能作為食品原料
大麻籽油不能作為食品販售、進口;但可以自行從國外購買產品自用,若檢測出 THC 含量超過 10ppm,則屬於管制藥品,進口、販賣、購買、持有都不行。
大麻二酚 CBD,屬於「未確認安全性尚不得使用之原料」。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在 2020 年 5 月 7 日,正式回應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開放醫療用大麻」提案:
- 大麻素製劑有不同的管理規定,如果只含有 CBD 成分,不屬於管制藥品,但需要符合一些藥品管理規範。
- 目前國內尚未核准任何含 CBD 成分的藥品,但醫師可以開立處方,並可以透過特定程序進口個人使用的藥品。
- 如果藥品含有 CBD、THC,或者來自大麻成熟莖和種子製成且THC含量超過一定標準,則屬於第二級管制藥品,只有特定罕見疾病患者才能使用,需要經過專家評估和特定程序核准。
強調了大麻植物、大麻素以及大麻素製劑的區別,並解釋了對於 CBD、THC 的不同管理方式和用途限制。
提案目的在於探討大麻素製劑在醫療上的可行性,食藥署也已經召開專家會議評估其有效性、取代性和安全性。
曾在民國 101 年,預告大麻籽油可使用在「食品原料」的法規草案。但是,在預告期間接獲各界反對意見,經評估過後,在2017-06-22 《食藥署》檢核不通過。
網路上以許多關於 CBD 的錯誤資訊。
一篇於 2021 年「發布」的報導標題:【衛署通過:大麻籽油七月起合法進口】
然而我點進去一看…資料來源為「蕃薯藤新聞網」而且沒有具名記者姓名。而且報導日期竟是”民國101年6月”
這位 10 年前的記者,誤會了當時法規只是「預定公告草案」,並還沒有正式通過,更不可能合法進口大麻籽油食品原料。
哪些國家CBD合法
根據統計,多達7%的美國成年人使用過 CBD,2018年的銷售額高達20億美元,預計在未來幾年內仍將急劇增長。
在加拿大、澳洲及大多數歐洲國家,CBD普遍合法作為保健食品使用。
在美國各州有不同程度的規範,但即使合法也都恰好在一個合法的灰色地帶。
至於亞洲國家大多屬於非法,日本隊於CBD法規比較寬鬆,經證實100%不含有THC的產品是合法的。
歐洲
歐洲各國對CBD的法規差異相當大。在義大利,種植大麻以及CBD的生產和銷售都是合法的;在德國,能容許0.2%THC;法國與英國,只能容許0%THC。
美國
雖然聯邦法律規定,只要產品低於0.3%的THC屬於合法。但,美國各州對境內事件有決定權,對於CBD的容許度差異很大。大麻是被合法化的,也接受所有的CBD產品例如:阿拉斯加、加利福尼亞、科羅拉多州、緬因州、馬薩諸塞州、密歇根州、內華達州、俄勒岡州、佛蒙特州、華盛頓特區。
日本
日本幾乎是唯一對CBD產品合法的亞洲國家,但法規仍嚴格。必須0%THC的產品,才能在日本境內使用,若超過這個標準,可能會被視為持有、販賣毒品。其他亞洲國家,對CBD的法規是很嚴格的,在馬來西亞曾有發生過,使用CBD產品被判死刑的判例。
參考資料:
- https://examine.com/supplements/cbd/
- FDA Regulation of Cannabis and Cannabis-Derived Products, Including Cannabidiol (CBD)
- https://www.mohw.gov.tw/cp-4632-53091-1.html
-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49&id=25396&utm_source=tfdafb
- https://www.fda.gov.tw/tc/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aspx?id=1247&tid=2737&r=93922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