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規很重要嗎?東西好吃、賣得掉才是重點吧!
網路販售食品門檻低、但難度高。若不了解食品法規就埋頭進行,創業路上將相當坎坷。
曾經有位電子貿易業的客戶,基於人脈、通路與利潤,想進口一項保健食品來台販售。
討論了幾天後,才發現這項產品不符合台灣食安法,根本無法在台灣合法販售。
若無備有足夠的法規知識,就貿然進行食品相關事業,恐怕會耗費巨額資金與寶貴時間。
目錄:
一、在蝦皮販售食品
有許多人會選擇蝦皮,作為販售食品的首要通路。
蝦皮的用戶多、搜尋系統優秀,產品的特色足夠時,很容易被消費者搜尋並購買。
此外,上架系統也十分方便,當選擇食品類別時,系統會根據法規顯示販售食品的條件。
如: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產品責任險、國內負責廠商名稱等等。
尚未熟悉食品法規的業者,也能透過此方式檢查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保存期限、國內負責廠商等資訊。
然而,因透過平台上架,需要提供基本的個人或公司資訊,仍可能會有個資外流的風險。
學習更多業者檢舉:如何檢舉違法販售食品?非法經營食品業?
二、食品業者登錄
販售任何形式食品,都需取得「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食品屬於「高風險的商品」
產品若混有異物、吃了拉肚子、嚴重甚至導致食品中毒,對於風險管理上,明顯不同於衣物飾品、3C等商品。食藥署能透過食品業者登錄,來進行食品業者與產品的追蹤追溯。
這是成為合法食品賣家的第一步,然而卻經常被忽略。若未按時登錄通報資料,限期未改善者,可處以 3 到 300 萬之罰鍰。
在登錄系統中,能選擇以「個人(健保卡)」或「法人(工商憑證)」的方式登錄食品業者。
若僅是短期在蝦皮或網站「轉售」食品,透過個人的名義進行登錄即可。衛生局較少針對此類賣家,主動進行稽查。
但是,若販售如:手作糕點、手工水餃等「自製食品」,販售業者即為「國內負責廠商」,需要標示於產品包裝上。
學習更多食品標示:怎麼撰寫食品中文標示,避免食品標示不實?
若有計畫在通路上架、長期經營的規劃,建議以以「公司行號」的名義申請食品業者較為恰當。
然而,登錄系統中的專有字詞,較艱深難懂,新手不容易理解其目的。
建議與專業人士討論後再填寫,避免後續有誤觸法規的情況!
三、產品責任險
蝦皮的產品資訊欄位中,「食品業者登錄字號」欄位下方即為「產品責任險」。
根據《食安法》第13條,食品業者不論資本額之大小,都需要保有「產品責任險」的條件:
(一)製造、加工或調配業:
1. 具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之製造業。
2. 具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者。
(二)輸入業: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稅籍登記者。
(三)餐飲業: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者。
*法規更新:從111年1月1日起,增加「稅籍登記」的食品及食品添加物輸入業者與製造業者,及具有「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的食品製造業者。
若為依據規定未保有「產品責任險」,能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
能聯繫國內的產險業者(如:富邦產險),根據產品性質、產品數量、預期營業額,會提供一組客製化的保險方案。成功簽約後,就能獲得專屬的「產品保險的字號」。
四、食品安全管理法
踏入食品業的第一件事,先認識《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根據《食安法》定義食品業者為:
“從事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製造、 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 販賣、輸入、輸出或從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之製造、加工、輸入、輸出或販賣之業者”
無論規模,如:在家手作蛋糕於網路販售、菜市場擺攤販售肉粽、社群網路銷售自製辣醬……等等,都屬於「食品業者」。
《食安法》有 10 章節共 60 條,涵蓋所有食品業者需符合的「基本規範」。從食品進口輸入、製造生產、批發零售,所需要熟知的章節不同。
食品業新手雖然無需背誦、熟記,但要有基本的索引能力。隨業務內容愈來愈明確,再深入與自身相關的法條。
《食安法》最常被引用的法條為第15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 變質或腐敗。
- 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 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 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
- 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 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 攙偽或假冒。
- 逾有效日期。
- 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 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違者最高可處 新臺幣 2 億元 罰鍰。若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高可處 無期徒刑 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符合衛生標準GHP
台灣食品業者最基本的衛生標準 GHP( Food Good Hygienic Practices)
若是「自製食品販售」的創業者(秘製辣椒醬、手做糕點餅乾等),符合 GHP 是您的首要目標!
「我少量製作,而且用料實在,製作前都有充分清潔,不會有問題啦!」
許多剛進入食品業的創業家,都會抱怨食品法規太過嚴格、繁瑣。
食品法規嚴格是有原因的!
只要回想過去幾年的重大食安事件:塑化劑、餿水油、萊克多巴胺等等。不難理解:嚴格的法規除了保障消費者,同時也是保護食品業者。
所有的食品業者都需要符合GHP規範,但內容其實非常的基本,如:
- 冷凍食品應與冷藏食品分開貯存及販賣
- 食品之熱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六十度以上
- 工作檯面、砧板或刀具,應保持平整清潔;供應生食鮮魚或不經加熱即可食用之魚、肉製品,應另備專用刀具、砧板。
若有涉及食品生產地的廚房、工廠,都有可能會接受當地衛生局的稽查。主要稽查的項目,就是條列GHP條文,一一確認是否有全部符合。
若是高風險的食品(容易腐敗),例如:乳製品、蛋製品、冰品等,更是衛生局會加強關注的食品業者。也建議向食品安全專業諮詢,一來確保符合GHP條文,通過當局稽查;二來盡可能降低食品安全的風險,保障消費者與業者。
六、食品國際認證ISO
自製食品需要注意GHP,若是委託代工呢?
若商品是經由代工生產、國外進口、批發零售等,因為很難了解實際的生產過程,因此該如何確認食品認證、檢驗報告,就顯得相當重要。
- HACCP 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
- ISO 國際標準化組織
- ISO食品相關的條文有:ISO9001、ISO22000
建議選擇食品代工廠,必須備有「HACCP」,最好能選擇有「ISO22000」的認證工廠。
HACCP、ISO的證書在國際間是通用的,即使是進口食品,也可以確認原廠是否備有兩張證書。
食品販賣業者還能透過檢驗,確認原廠的產品品質。「SGS」、「全國公證」等都是國內規模較大的檢驗公司。
一來販售業者能確認原廠品質,二來能透過檢驗公司提供的檢驗報告,增加消費者對於產品的信賴。
七、廣告文案法規
網路販售產品是「保健食品」,或訴求高營養食品,需要十分注意!
參考資料:《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保健食品的賣點大多聚焦於特定「成分」的「功效」。
但食藥署對於「保健食品、健康食品、藥品」都有不同的廣告用字範圍,特別對「一般食品」有嚴格的限制。許多販售保健食品的業者,都會繳上不少學費。
涉及誇大不實最少4萬、涉及醫療效能最少60萬。
學習更多食品廣告:食品廣告合法用詞例句,如何寫食品廣告才不會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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